3月16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省武汉市考察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亲赴湖北省武汉市考察疫情防控工作并发表重要讲话,鼓舞斗志、振奋人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揭示了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的根本原因,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夺取全面胜利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强大信心和力量。全省检察机关要一鼓作气、咬紧牙关、坚持到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强调,疫情防控仍然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是大局,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省委、最高检决策部署,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服从大局、听从指挥、担当履职,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工作,实现双丰收。
会议要求,要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认真落实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编造谣言,制售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暴力伤医、打砸、毁坏医疗设施等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切实维护防疫工作秩序,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要求,要加强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员工返岗、择业就业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判,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制定《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结合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深化细化服务保障举措,综合发挥打击、保护、监督等检察职能作用,为复工复产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会议要求,要坚持依法防控,秉持新司法理念,依法、灵活、适度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法律监督作用,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要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做好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等工作,避免因“过度执法”“过度追诉”等履职不当,引发或者激化社会矛盾。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增强全民法治防控意识,引导各地各部门依法防控、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