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平凉市院组织各县(市区)院,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公开聘任全市首批公益诉讼志愿者110名。11月26日上午,平凉市院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志愿者聘任大会,来自全市7个县(市区)各基层单位的14名公益诉讼志愿者代表参加,接受平凉市院颁发的聘书,正式上岗。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郁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宣读了《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聘任杨宗宝等110名同志为公益诉讼志愿者的决定》和《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 平凉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志愿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李郁军为公益诉讼志愿者代表颁发了公益诉讼志愿者聘书。来自泾川县、灵台县的志愿者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李郁军对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基本情况作了简要介绍,同时指出,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公益诉讼志愿者用实际行动参与公益保护,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是社会公众的代表,是民意的代表。开展公益诉讼志愿者试点工作,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其目的,就是发挥广大志愿者贴近基层、经验丰富的优势,动员各界群众,扩大案源渠道,增强监督力量,营造公益监督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与检察机关共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共建幸福活力美好新平凉。
李郁军提出四点意见和期望,一是保护公共利益需要志愿者和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希望全体公益诉讼志愿者积极行动起来,和检察机关共同担负起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一起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二是开展志愿服务需要帮助检察机关做好三件事。当好公益诉讼检察的“宣传员”,当好收集案件线索的“信息员”,当好督促整改落实的“监督员”。三是开展好志愿服务需要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专业性强,志愿者开展好志愿服务,应当学好公益诉讼和民事、行政诉讼等基础法律知识以及收集证据的有关规定,坚持正确的立场观点。四是推进试点工作取得成效需要检察机关积极主动作为。检察机关是推进试点工作的主体,要积极主动作为,大胆探索实践,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措施,更好地发挥公益诉讼志愿者的作用。
会议还向志愿者代表印发了《平凉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志愿服务工作手册》,并委托各基层院向未参加会议的志愿者代发聘书。
聘任大会结束后,对志愿者代表进行了公益诉讼志愿服务培训,市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结合PPT和典型案例展示,从公益诉讼制度和相关法律规定、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情况和主要举措、如何开展志愿服务等方面,联系实际进行了讲解,为试点工作的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