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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检一周要闻】甘肃检察一周工作回顾

时间:2020-11-16 10:54:04 来源:宣教处  作者: 点击数:

省 院 要 闻

10月28日至11月3日,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十三期司法警察骨干培训班暨法警总队长集训班在位于山东省临沂市的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训练基地举办。在培训班比武竞赛中,甘肃省检察机关再创佳绩,连续第三年蝉联全国骨干培训班比武竞赛综合成绩第一名。

11月6日下午,甘肃省检察院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优化月”部署推进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并安排部署了扫黑除恶“六清”行动、优化刑事案件质量指标、服务“六稳”“六保”帮助民企解忧纾困、补齐短板提升认罪认罚案件质效、落实公开听证、提升出庭公诉水平等重点工作。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保岗参加会议并讲话,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波主持会议。

11月12日,甘肃省检察院组织召开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涉嫌犯罪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座谈会,听取收集金融部门对《关于防范金融风险 惩治金融信贷领域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讨论稿)的意见和建议。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商银行甘肃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宋关昶,各省级金融单位相关负责人及省公安厅金融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支队负责人参加座谈会。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波主持座谈会。

各 地 动 态

天水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对该市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益诉讼工作的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跟踪督查报告进行审议,结果为满意,公益诉讼工作获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

嘉峪关市检察院公开听证室建成并投用使用。该听证室集同步录音录像、互联网直播、检察听证网对接等多功能于一体,服务和保障公开听证、案件公开宣告、案件研讨、视频会议、远程提审等办案工作。

兰州市西固区检察院策划拍摄的微电影《阳光透过的夏天》喜获第八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平安中国单元优秀作品”金海棠奖。该片以检察官办理的真实案例改编,讲述了检察官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凝聚社会各界力量促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故事。

民乐县检察院对该县一水源地保护区未设置围栏、附近羊群随意进入影响水源水质的情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县环保、住建等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对上述问题积极整改,并形成长效保护机制,使水源地安全得到保障。

白银市平川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行政监督案件,申请人乃某经营的小型煤炭企业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3.6万元,乃某以处罚过重为由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该院通过走访企业、对接行政部门、审查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发现该行政处罚决定存在程序违法情形,遂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经复查认为原行政处罚决定不当,予以撤销,并向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质量问题。

玉门市检察院公开听证室经调试后上线运行。该听证室按统一标准设计,采用个性定制一体化听证工作站,可实现听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为拟不起诉案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审查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十类案件提供公开、便捷的互联网直播平台,全面提高工作规范性和司法公信力。

山丹县检察院收到陈某某司法救助申请后,办案检察官前往其所在镇、村及家中走访,详细开展调查并核实相关情况。经核实,陈某某妻子身亡,赔偿金至今未赔付,加之其家有年事已高的父母,正在上学的两个孩子,生活非常贫困,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该院严格按照程序依法快速办理,对陈某某给予12万元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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