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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新”! 解读《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27 16:19:07 来源:办公室  作者: 点击数: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朱玉

2021年1月26日下午,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玉向大会作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通篇贯穿“强化政治引领,服务中心大局,深耕主责主业,推进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这条主线,高度关注和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需求,反映了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主动服务大局、忠实履职尽责的新作为、新成效。报告的主要精神和亮点内容都有哪些?快随小编一起来划重点啦!

新理念

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比如,以“依法履职‘战疫’”和“六项重点工作”为切入点,报告了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检、省委决策部署,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的情况,彰显了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

坚持客观公正立场

努力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需求,既做犯罪的追诉者,又做无辜的保护者,捍卫公平正义,引领法治进步。比如,在刑检工作中,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宽严相济惩治各类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10171人,起诉23900人,同时,践行“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依法不批捕4325人、不起诉8491人,切实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坚持监督办案是第一要务,注重在办案中发现执法司法中的违法线索和问题,进而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纠正违法。比如,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通过严审细查,监督立案329件、撤案447件,纠正漏捕428人、漏诉898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80件,提出刑事抗诉182件。

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检察办案绝不能只守住形式“不违法”底线,必须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比如,我们落实司法救助“应救尽救”政策,实现三级院全覆盖,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311人776.9万元。又如,落实件件有回复制度,办理群众信访13775件,三级院领导带头接访1172件,化解了一批多年信访积案,绝不让矛盾在检察环节“击鼓传花”。再如,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不起诉338人,附条件不起诉316人。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

检察监督与被监督的使命和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我们主动加强与政法各部门、有关行政机关的联系沟通,通过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座谈交流等方式,促进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提升监督效果。比如,联合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开展打击破坏稀土资源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联合省水利厅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联合省工商联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联合省卫健委等部门开展“创建平安医院、优化医疗环境”专项行动,联合省文物局开展国有文物保护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等。

坚持两聚焦一结合

近年来,省检察院党组创新提出并一以贯之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这一思路完全符合检察工作规律,符合甘肃检察实际,抓住了关键,突出了重点,拓宽了检察机关和干警的视野,拓展了检察工作的平台。经过这几年的实践,“两聚焦一结合”的思路已内化为全省检察工作的一重要理念,引领和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发展。

新目标

我省经济发展虽然处于全国相对靠后位次,但是并不意味着每项工作都当然地走在后面。省院党组经过分析研判全省检察业务条线工作基础、人员素质建设等因素,提出通过两到三年努力,推动全省检察工作“进入全国中偏上水平”的奋斗目标。同时,按照确定、量化、可操作的要求,制定了《关于推进全省检察工作达到全国中偏上水平的实施方案》,细化明确了核心数据、影响力、综合评价三类指标,激励创先争优。这一奋斗目标,极大地提振了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的信心。大家形成了共识,只要思路正确、有精气神,共同努力,发挥比较优势,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全省检察工作水平、成效就一定能较大幅度提升。全省各级检察院紧盯“进入全国中偏上”奋斗目标,放宽视野、拉高标杆、自我加压,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为全省检察工作进入全国中偏上贡献力量。

新举措

深化“六项重点工作”

聚焦“六稳”“六保”、三大攻坚战等重大部署和全省中心大局,深入推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积极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六项重点工作”,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凸显检察担当、检察作为。

推行“五步工作法”

抓落实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常抓不懈,强化过程管理。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周调度、月点评、季度分析、半年小结、年终述职“五步工作法”,将重点任务盯紧看牢,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查缺补漏。

坚持“四个说话”

以全省最具代表性、典型性的行动、事实、数据、案例凸显检察履职成效。比如,报告正文中使用各类数据178个,列举典型案事例39件次(其中市州分院案事例32次),并制作了用语说明、数据图表、典型案例等附件阐述报告内容,丰富了报告的形式,提高了可读性。

实施“亮点工作计划”

继续推行“一地方一品牌、一部门一亮点”工程,实施“亮点工作计划”,在全省确定71项亮点工作,着力打造甘肃检察“品牌矩阵”,以亮点工作带动推进整体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新机制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全省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达到87.1%,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10117人,采纳率94.7%,既尊重犯罪嫌疑人程序选择权,又听取被害人意见,促进公平正义又好又快实现。

全面推开检察官业绩考评

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效评价标准,刑事检察“案-件比”达到1:1.36,居全国第八位,“件”数同比下降0.19,相当于减少了6132个办案环节,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减轻当事人诉累。

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

组织各地区对判无罪、涉民企、复议复核、申诉等案件开展自查自评874件,省院派出工作组实地复评384件。落实办案责任制,对7件不合格案件启动追责程序,推进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创新同步审查机制

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建立涉疫案件、涉民企案件、涉黑恶案件三级院同步审查机制,确保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此外,还有“捕诉一体”,刑事执行检察“派驻+巡回”,涉黑恶案件“一案一治理”,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领导干部带头接访等工作机制,有力提升了检察工作质效。

新成效

核心数据

最高检通报的64个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中,我省有42个进入前15位,占65.6%。刑事检察不捕、不诉率分别为29.8%、26.2%,居全国前列;“两项监督”效果进一步提升,监督立案率71.68%、监督撤案率92.93%、侦查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97.45。民事检察办案数同比上升21.9%,抗诉、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90%。行政检察办案数上升96.4%,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62件。公益诉讼发现线索、立案数分别上升36.2%和44.7%,基层检察院办理食药、生态环保类公益诉讼实现全覆盖,99.7%的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妥善解决。

影响力

检察建议、行政诉讼监督等7项工作得到省委、最高检领导批示肯定;优化营商环境、刑事抗诉等8项工作在全国会议作经验交流。注重办理在司法理念方面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提升检察监督的影响力,一批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事例。比如,泾川县院一起正当防卫不批捕案、敦煌市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广河县院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兰州市院创新开展大数据研判与衔接平台建设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景泰县院一件司法救助案入选“十佳国家司法救助案例”,金川区院、渭源县院办理的涉校园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优秀案例。省检察院带头办理长城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人民日报等媒体作了专题报道。

综合评价

省检察院被评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领导班子、法治建设、机关党建工作被评为“优秀”等次。最高检巡视反馈指出,省检察院党组有“三个新变化”,即:党的建设有新加强、服务中心大局有新突破、检察业务工作有新进展。这是对全省检察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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