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9日,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主持召开2021年第一季度工作分析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二级巡视员、二级高级检察官、特级检察官助理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朱玉
会上,朱玉总结一季度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对抓好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分管院领导分别作了点评;第二、四、八、十检察部,政治部综合处汇报了工作情况,其他部门作书面汇报。会议还通报了第一季度全省检察工作、“六项重点工作”、业务数据分析、检察建议、检答网、列席审委会及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等情况。
朱玉指出,一季度,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省两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最高检决策部署,系统安排全年工作任务;持续推进服务中心大局“六项重点工作”,专题研判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基层院建设和检察改革,统筹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最高检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党务、政务、综合、技术、司改、后勤等工作,多项业务数据同比均有上升,刑事、公益、民事业务部分数据上升明显,整体工作开局良好、成效显著,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朱玉强调,取得成绩的同时,要清醒认识到喜中有忧。办案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的主动性有待加强,工作开展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有些工作措施还不够有力、效果还不够明显,司法不规范情形仍然存在等问题和不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朱玉要求,要发挥好季度分析的作用,对照目标找差距、强措施、抓落实,全力以赴做好下一步工作,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细化“六项重点工作”推进举措。要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把握省情、立足检情,紧密结合检察职能,进一步明确着力重点,细化推进举措,把工作落得更实、做得更细。要优化、完善“六项重点工作”考核指标,做到不繁琐、好衡量。要靠实工作责任,牵头部门要主动牵头,抓好统筹协调;配合部门要积极协助,主动报告情况。要加强信息收集汇总,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各级院、各条线落实举措、进展和成效。
▲把立足办案谋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要坚持目标导向,紧盯“中偏上”奋斗目标,紧盯最高检核心指标、刚性要求,推进工作、抓好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最高检通报、分管领导点评、各个部室分析中指出的问题和不足,精准施策,补短板、固底板、强弱项。要转变作风抓落实,靠实案卡信息填录责任,以实实在在的数据体现工作成效,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领导干部要带头办案,落实司法责任制,发挥好表率引领作用。要加强业务数据研判会商,将其作为月点评、季度分析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发案情况、办案中的问题;抓实业绩考评,发挥好“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各级院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联系办案实际,深入分析研判反映出的司法问题,每年向党委、政法委作一次综合性法律监督年度报告。这项工作各业务部门、条线平时就要注重把相关基础性工作做好,案管办、研究室要制定意见、明确要求。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对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目标要求,深化“为什么学”的思想认识,把握“学什么”的核心重点,紧跟“怎么学”的科学安排,注重“学以致用”的躬身践行,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规定工作”要认真做好,“自选动作”要量力而行。
▲扎实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要深刻认识这次教育整顿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把握任务要求,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提升查纠整改工作实效,切实让广大干警受到教育和警醒。要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加强对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的监督,在政法队伍教育中发挥应有的特殊作用。省检察院要在加强对市县级院指导的同时,把自己摆进去,提前学习热身、查纠整改,为第二批开展教育整顿打下基础。
▲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执行力。要牢固树立强基导向,按照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要求和省院实施意见任务清单,着力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智慧检务建设,群策群力、分类施策,一个院一个院、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盯着抓,确保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当前,市县两级换届工作已经开始,政治部要下发通知,对统筹做好换届工作和业务工作提出要求,确保换届之年思想不散、工作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