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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为民办实事】助力讨薪维权 做好农民工的“护薪人”

时间:2021-05-14 09:44:17 来源:宣教处、兰州新区检察院、华池县检察院  作者:赵元桂 点击数:

讨薪问题连着民生,事关稳定。为了让辛苦劳作的农民工顺利拿到自己的血汗钱,甘肃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通过监督立案、支持起诉等方式快立快办,助力破解讨薪难题。

两地检察机关联动 支持起诉助力农民工讨薪

2021年1月29日,康乐县检察院的干警带着两个农民工代表风尘仆仆地赶到兰州市新区检察院,反映一起拖欠14名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情况,希望兰州新区检察院帮忙协调解决。

“我们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后,立即报告分管领导抽调干警对该案展开调查。”兰州新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李丹恺介绍。

原来,不久前吴某等农民工曾向康乐县检察院的对口帮扶村八松乡烈洼村驻村检察干警反映工资被拖欠的情况,该院得知这一情况后,经初步审查,发现这起讨薪纠纷的案发地在兰州新区,按照法律规定属兰州新区检察院管辖,遂将案件移送至兰州新区检察院。

经查,2014 年3 月,王某承包了水阜至兰州新区的快速通道工程,后王某雇佣吴某等14名康乐县籍的农民工进行施工,2017 年工程竣工。2014年底,王某曾分两次结算了14名农民工的部分工资,但剩余的82480元工资再未支付。后经农民工多次催要,王某还是迟迟未支付欠薪。至农民工向当地检察院反映时止,工资已拖欠四年有余,一名农民工已在讨薪期间去世。

兰州新区检察院经快速审查后认为该起案件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条件,于2021年2月2日向兰州新区法院送达了民事支持起诉书。

“起诉不是目的,帮助农民工拿到工资才是关键。”兰州新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肖国鹏认为。随后,该院以“监督+支持”的方式介入,经积极沟通协调,兰州新区法院专门开通了诉前调解绿色通道。

“14名农民工是八松乡烈洼村的贫困户,被告人王某也年岁已大,名下无可执行的财产,考虑到农民工的生活困境以及被告的还款能力,本着重视权益保护与坚持公平正义兼顾的原则,我们与案件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后,初步确定了分期还款的调解方案。”李丹恺介绍。

最终,在法官和检察官的积极调解、充分释法说理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于2月3日签订调解协议,约定2月8日被告人王某支付拖欠工资的50%,剩余部分将于8月底前全部付清。3月12日上午,14名农民工的第一笔被拖欠工资已全部发放到个人。

经过检察院、法院、法律援助律师等多方的协调配合,仅用时一个月,这场历时多年的追讨薪资“持久战”画上了圆满句号。

“我院一直坚持把支持起诉助力农民工讨薪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积极构建协调配合、共建共管的横向外部联动办案模式,努力在最短时间内解决贫困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兰州新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晓波表示。

相对不诉 维权讨薪与助力民企两不误

2021年2月4日,华池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经审查,犯罪嫌疑人任某某(系华池县某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拖欠42人农民工劳动报酬共计98万余元,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未支付。

“该案涉及人数较多,欠薪数额较大,如果仅靠刑法制裁手段处理嫌疑人,从根本上解决不了欠薪的问题,也存在较大社会隐患。”办案检察官李智君表示。

办案中,华池县检察院检察人员积极对犯罪嫌疑人任某某释法说理,告知其在审查起诉阶段支付劳动者报酬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同时向其解释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后果,鼓励其多方筹措,争取在审查起诉阶段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初步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后发现,犯罪嫌疑人任某某的华池县某建材有限公司因拖欠铜川市某有限公司债务,华池县法院已作出民事裁定,双方达成协议,由任某某将其公司经营权转让给铜川市某有限公司,期限5年,铜川市某有限公司前两年的经营利润用于偿还华池县某建材有限公司所欠的债务,其中应包括任某某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我们积极协调办案的公安人员及时与铜川市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华池县劳动监察大队沟通协调,由铜川市某有限公司先行垫付劳动者报酬。”李智君介绍。

通过多方协调,4月14日,铜川市某有限公司向42名农民工先行支付了拖欠工资57万元,剩余的41万元由任某某、陈某某与农民工代表达成三方协议,约定由铜川市某有限公司在年底前分期偿清。

4月26日,华池县检察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对任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任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但其自愿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也通过利益相关公司代偿的方式实际支付了部分拖欠工资,悔罪态度较好,加之其是民企负责人,对其作相对不起诉,能在维护好农民工权益的同时促进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这样更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李智君说。

据悉,今年年初,甘肃省检察院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检察为民办实事”重点工作,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全省检察机关以监督办案为依托,通过积极查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线索、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调查取证、支持起诉等多种方式,协调当地法院、劳动监察部门快办简办农民工讨薪案件,尽力尽力为农民工提供有温度、有质量的检察服务,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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