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陇检要闻 > 陇检时空 > 正文
陇检时空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酒泉市院检察长为全市县处级以上干部宣讲“三个规定”

时间:2021-06-07 15:02:04 来源:酒泉市院  作者: 点击数:

6月4日下午,酒泉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俞新民在全市县处级以上干部大会上宣讲了“三个规定”。

俞新民从“三个规定”是什么、“三个规定”出台的背景及重大意义、“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如何看待目前“三个规定”的报告形势、在执行“三个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等6个方面进行了宣讲,引导大家重温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规定”的重要论述,梳理、回顾了司法机关内部各自的贯彻落实方法及其配套制度文件,使与会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有了更加清晰的认知。

俞新民指出,三个规定”的出台是为了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此次政法教育整顿将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列为重点整治的六大顽瘴痼疾之首,对防止干预司法、推进严格执法、维护法治权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宣讲条分缕析、深入浅出地阐释了“三个规定”填报领域、填报主体、报送机制等内容,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目前的填报形势,使大家对酒泉检察机关严格规范落实“三个规定”有了全新的了解和认识。

宣讲会结束时,酒泉市院工作人员向与会领导干部分发了印制的《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传手册。与会领导干部签订了《酒泉市党政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公开承诺书》。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