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在省、市检察院和区委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落实落细省检察院“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深入推进服务大局“六项重点工作”,积极融入和参与“大平安”创建格局,全面落实检察环节社会综合治理责任,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担当作为顾大局,平安建设有成效。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不断健全完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始终坚持系统观念,树牢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立足四大检察职能,把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始终坚持法治思维,打防并举,依法能动履职,全面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坚持强基导向,推行“检网融合”,延伸履职触角,使检察履职和新时代社会治理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始终和社会各界力量一道,忠诚守护着甘肃“西大门”。
★服务中心促稳定,社会发展有贡献。找准检察履职服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扎实推动“六项重点工作”,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种子安全保护,强力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深化服务“无欠薪城市”创建,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倾力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建设提供更高水平司法保障。
★深耕主责强监督,公平正义有保障。始终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各类刑事案件2657件4067人,经审查,批捕607件976人,不批捕58件151人,起诉1574件2346人,不起诉377件475人,移送酒泉市检察院审查10件12人。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犯罪,批捕723件1223人,起诉1319件1994人。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81件119人,起诉141件350人,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19件140人,守牢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10件91人,起诉22件286人,成功办理了一批涉黑案、套路贷等重大案件,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