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陇检要闻 > 基层动态 > 正文
基层动态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庄浪县院办理平凉市首起国有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时间:2020-04-21 16:10:13 来源:   作者:庄浪县院 徐东湖 马艳丽 点击数:

4月20日,庄浪县院向县文旅局和万泉镇人民政府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两单位对国有文物采取保护措施,消除在文物保护范围内进行的影响文物安全及环境的活动。该案系平凉市国有文物保护领域首例公益诉讼案,

据悉,自全省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开展以来,该院组织干警对县内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走访。在走访工作中重点针对被保护的文物有毁损、改变原有现状、保管不当等现象进行排查。经走访排查发现,位于庄浪县万泉镇一单位院内的一块万年伯神道碑(系清代咸丰戊午年文物,属县级保护文物)在该单位院内一杂物室放置,且没有任何防盗、防火安全设施。对县级保护文物的不当管理,致使国有文物存在安全隐患,国家利益处于持续受损状态。因该案属于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经请示平凉市院公益诉讼部门同意立案后,进行实地调查取证并向负有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的县文旅局和负有文物保护管理责任的万泉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县文旅局、万泉镇人民政府现场签收《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于当日组织人员对该可移动文物搬运至县博物馆收藏保管。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推进全县国有文物保护工作,更好的维护国家利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