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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院办理首例强制医疗申请案

时间:2020-04-17 16:04:36 来源:   作者:庄浪县院 徐东湖 点击数:

近日,庄浪县院受理了一起公安机关提请强制医疗案件,经审查后依法向县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该案系强制医疗作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引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以来,该院办理的首例强制医疗申请案。

据悉,2月27日16时许,被申请人马某某在家中手持铁锹在其舅父马某牛颈部连砍数下,致马某牛当场死亡。后又持铁锹殴打其母及其妻子,致二人受伤。案发后,经司法精神病鉴定所鉴定,马某某作案患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不依法负刑事责任。庄浪县公安局遂向该院提出对马某某予以强制医疗的意见。承办检察官受理该案后认真审查了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认为马某某作案时患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虽不依法负刑事责任,但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应当对其进行强制医疗,遂于3月26日向县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后县法院于4月8日对被申请人马某某提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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