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登县院在摸排公益诉讼线索中,发现该县城区欣德嘉园、城关镇南街社区办公楼等临街公共区域小区居民楼窗台处搁置花盆、悬挂自制搁物铁栏框、悬挂破损广告牌、其他易坠落物体共计50余处,存在重大坠物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损危险状态。
在办理过程中,该院查阅相关资料发现,目前我国高空抛物、坠物仍处于频发状态,而一旦出现此类问题,一般均会产生较为严重的后果,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且在损害发生后,难以挽回此类情形带来的不利影响。故减少此类问题,应从源头入手,通过道德指引、科技预防、行政干预、法律震慑来实现。办案检察官认为由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发挥监管、引导作用,加强源头治理,可以有效预防高空坠物行为的发生。遂决定依法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经报请兰州市院批准后,该院于2020年3月27日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对永登县域临街公共区域建筑物存在高空坠(抛)物风险和影响市容市貌美观整洁区域进行监管、整改,排除危险,消除损害;(二)督促相关主体责任单位对居民小区内存在高空坠(抛)物损害风险状态立即排除,防止损害结果发生。目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在准备开展对临街公共区域建筑物高空坠物、抛物专项的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