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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益诉讼诉前法律文书宣告送达

时间:2020-04-07 15:43:55 来源:   作者:庄浪县院 柳金东 点击数:

4月2日,庄浪县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邀请1名人民监督员对一起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宣告程序进行监督。

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1月9日、10日,该院民行工作人员对庄浪县良邑镇、永宁镇等所属市场监督管理所管辖的12家零售商店及县城5家冥币批发部进行了抽查,发现这些商店、批发部销售的冥币上均使用已故伟人肖像,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法定货币的严肃性,更严重损害了伟人形象。办案检察官并就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法律依据作了进一步的阐释和说明,宣读了诉前检察建议书,就案件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被建议单位工作人员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被建议单位分管领导表示将严格按照检察机关的建议要求,认真履职、按期完成整改并回复。

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认为检察机关检察建议说理充分、建议具体、针对性强,得到了被建议单位的认可,为促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行政保障。希望检察机关能继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为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的和谐庄浪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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