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张家川县院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按照省检察院“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全面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工作呈现出许多特色亮点。
服务脱贫攻坚成效明显。按照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求,该院依法严厉打击危害脱贫攻坚违法犯罪行为,审查批捕危害农村稳定犯罪嫌疑人34件59人,起诉43件46人。加大刑事司法救助力度,对2名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6万元,联合张掖市院对1名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4万元。全院29名干警帮扶3个村21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落实帮扶措施,有力助推了如期脱贫摘帽。1名干警被评为全县优秀第一书记,张家川镇政府和下仁村分别送来感谢信和锦旗,对县检察院不遗余力的帮扶表示了诚挚的感谢。
服务民企发展有举措、有成效。该院积极开展“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先后对46家民营企业开展走访、宣传和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21个;对2名犯罪情节较轻的涉企负责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决定不予起诉;办理的一起诉前检察建议案被省检察院评为“维护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有效运用“两法衔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该院通过“两法衔接”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4件8人,公安机关全部立案并办结3件3人。及时派员介入龙山镇冯源村“11·26”非法排污致清水河污染案,收集证据材料,提出意见建议,并跟进引导侦查取证,对5名犯罪嫌疑人从快审查批准逮捕。1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先进个人。
从严审查黑恶案件,不枉不纵。该院严格落实省检察院“五个定位”“五对关系”“十个必须”和市检察院“十四个一律”要求,对李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严格落实提前介入和同步审制度,检察长担任主诉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并列席县法院审委会依法监督,量刑建议基本全部采纳,1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该院“1·27”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专案组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公益诉讼案件质量高,特色鲜明。该院先后排摸公益诉讼线索33件,立案2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份,均被采纳并回复。通过检察建议催促“大棚房”整改的做法被省、市检察机关宣传推广。并与庄浪、秦安县院建立跨区域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公益诉讼工作经验做法在陕甘宁8市“保护母亲河,服务一带一路”联席会议上作了发言交流。
案件质量高,典型案件多。该院2019年共办理各类案件385件,同比上升73%。注重加强案件日常巡查和存在问题的整改,连续三年没有被评查出瑕疵案件和不合格案件。先后报送典型案例8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件3件,其中李某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杨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被全省检察机关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