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由景泰县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范某绅等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等犯罪一案在景泰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景泰县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首例涉黑案件。
起诉书指控,2003年至2018年长达十年的时间里,形成了以被告人范某绅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王某楠、范某观为骨干成员,被告人刘某清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盘踞在景泰县城、喜泉镇福禄村,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肆意伤害他人、寻衅滋事,称霸一方,为非作恶,致使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给百姓造成恐慌,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围绕指控事实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
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