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玉门市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作为案件评查人员,对已办结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进行评查。
为了保证人民监督员能够更加准确、客观、公正地参与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来,确保评查质量和效果,该院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案件评查工作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和积极效果,并对重点评查内容进行了说明,同时也强调了保密纪律的要求。
三名人民监督员通过听、看、问、查等方式对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并就评查中遇到的疑问与办案检察官进行了交流,监督员通过对案件的办案程序、事实认定、证据采集、法律适用、文书质量、社会效果及司法责任制落实等方面进行评查,认真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并提出中肯的意见建议。
3名人民监督员对该院办理的案件在办案实体、程序、效果、装订及释法说理等方面等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该院表示将积极探索有利于人民监督员行使监督权的更多渠道,牢固树立办案质量是司法办案生命线的理念,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将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精品”,并以此机制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办案透明度和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