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广河县院向广河县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2份,支持广河县妇女联合会以赵某某尼、马某洒2对夫妇拒不履行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义务为由,向广河县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依法保护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庭审活动由广河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买家巷镇李家寺村广场公开进行,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礼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玉海、买家巷镇各中小学校长、镇村干部及500多名群众全程旁听庭审。
本案中,被告人赵某某尼、马某某也、马某洒、马某某麦系买家巷镇武家坪村、马家咀村村民,4名被告人作为二名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以孩子在家帮助父母做家务等理由不让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妇联工作人员、镇村干部、学校教师及帮扶责任人多次上门劝说无效后,该院向县妇联发检察建议2份,督促起诉,县妇联向该院申请支持起诉,希望共同监督被告履行监护责任,将子女送校返学。收到支持起诉申请后,该院民行部门干警提前介入该案与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一道对案件进行研判,深入调查核实失辍学原因,指导工作人员依法收集相关证据,并对案件事实与证据亲自审查把关,随后决定对该案支持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学生家长立即送子女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庭审中,县妇联干部宣读了起诉书,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并发表了支持起诉意见,主审法官在查清事实后,积极组织双方调解,当庭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告知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法律后果。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有理有据的劝说,诉讼当场调解成功,各被告人当庭表示后悔,书面具名认错,并承诺保证立即将各自子女送到广河四中复学,直至完成学业。庭审结束后,在该院干警陪同下,失学学生顺利返回广河四中复学。
今年以来,广河县院创新工作机制,把检察机关民事法律监督职能与全县控辍保学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控辍保学法治宣传、劝返、支持起诉工作,先后对6起拒不履行送子女上学的案件,向县妇联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起诉并出庭支持起诉,同时,紧盯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认真履责,杜绝出现一边返学一边辍学的现象,通过庭审,6名失学少年顺利返回校园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