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源县院与定西市渭河源大景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定西市生态环境渭源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签订了《关于渭河源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协作机制》(以下称机制)。该《机制》的出台为办理渭河源生态环境保护案件提供了制度保障,实现了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机衔接。
《机制》围绕渭河源生态环境保护提出建立八个方面的机制,一是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分工合作、紧密联系,建立联动机制;二是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交流行政执法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行政处罚案件;三是建立公益诉讼案件双向咨询机制,在证据固定收集、数据分析定性方面需要行政执法部门提供专业咨询和协助的,可以书面商请协助函;四是建立案件支持起诉制度;五是建立案件诉前督促制度,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纠正违法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六是建立案件判决结果反馈机制和宣传制度;七是建立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制度;八是建立联合培训制度,涉及行政执法领域的方面的知识,检察机关可与行政执法部门定期举办联合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