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市、县检察机关,让我们的幼儿有了一个安全、舒适的游戏场所,让老师们有一个温馨明亮的工作环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检察机关对幼儿教育的关心和帮助”。8月26日,由白银市、靖远县检察机关援助建设的靖远县刘川镇中心幼儿园隔离护栏及窗户更换工程正式竣工交付使用,这是白银市、县检察机关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又一有效举措。
今年以来,靖远县院认真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把维护校园安全,预防校园犯罪作为延伸检察职能,服务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形式,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收到了显著成效。严格落实“少捕慎捕”刑事政策,突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和教育挽救。受理提请批捕未成年人案件3件3人,不捕2件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案件4件4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2人。为未成年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3次,司法救助7次。
持续推进检察建议落地生效。检察长亲自向主管教育的副县长送达“一号检察建议书”。组织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妇联、团委、工会、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40余人,召开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座谈会,形成校园安全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常态化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巡讲活动6场次,覆盖学生2000余人,发放法治宣传册和调查问卷1000余份。检察长、副检察长分任4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讲课2次。检察长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县第一中学,开展“法治护航,呵护成长”主题法治课,受到了师生的热烈欢迎。
深入推进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妇联、团委、靖师附小师生代表80余人参加“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代表们参观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观看微电影,取得了良好的教育宣传效果。
积极开展援建工作。多方筹措资金,为刘川镇中心幼儿园修建隔离围栏100米,大门1座,更换窗户37个。改造后,幼儿园主体功能区划分更加明晰,教育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教师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受到了援建学校的大力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