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县院提起诉讼的赵某功、赵某朋、闫某龙等9人恶势力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以来,被告人赵某功、赵某朋、闫某龙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非法采挖砂石获取巨额利润为目的,拉拢赵某华、冯某帅、王某、张某龙、王某奇、米某宁等人,长期盘踞在宁县长庆桥镇、新庄镇一带,形成以赵某功、赵某朋、闫某龙为首的“恶势力”团伙。该团伙在当地多次从事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由于赵某功、赵某朋、闫某龙等人非法采砂致使国家矿产资源遭受损失,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已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该院在对被告人赵某功、赵某朋、闫某龙等人违法犯罪行为提起公诉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承担生态环境修复的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同时,也展示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整个庭审持续了约16个小时,因涉案人数较多、社会关注度高,本案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进行了庭审直播。社会各界群众、被告人家属等3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该案因涉案案情复杂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