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水县院抽调4名干警配合县河长办全面开展为期10天的河长制督查行动,进一步推动河道“清四乱”及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整治。
按照《清水县河长制督查工作方案》,督察组采取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清理整治从严从实、巡查督办跟踪问效等举措,以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及辖区内主干道、沿途道路、边沟渠清理和周边环境卫生整治为督查重点。对即知即改问题现场进行督办,立即整改;对限期整改的列出清单,提出整改要求,按期完成整改并建立整改台账;对较为复杂的突出问题通过函告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整改。
在联合执法行动中,该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于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9个乡镇依法发出检察建议9份,要求在法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并建立健全相应规章制度。此次督查着力解决了一批危害河流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县河道面貌及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保障河长制从“有名”走向“有实”,确保全县河湖面貌持续向好。
下一步,该院将结合全省河湖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大河道巡查力度,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持续开展督查,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持续改善水域环境,确保水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