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榆中县院召开执行“三个规定”警示教育暨集体约谈大会,旨在充分认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使检察干警纪律意识、廉洁从业意识进一步提升,为检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会议学习了最高检《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及《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以案为鉴,牢记教训,认真学习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做到知纪知法,守纪守法。对于不正常的现象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制止,以实际行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恪守检察人员做人干事的基本准则,廉洁勤政,努力工作。要加强自我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树立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的观念,把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作为一面镜子,经常想一想、照一照,永葆检察人员政治本色。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玉梁强调,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是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是有效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根本保证。通过此次约谈,全体检察干警特别是党员干部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始终贯穿于各项检察工作中,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保证司法公正,为人民群众提交高质、高效的检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