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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区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案件监督评议

时间:2020-05-13 15:45:41 来源:安宁区院   作者: 点击数:

5月7日,安宁区院主动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对一起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案件进行监督评议。

案件评议前,该院首先组织学习了《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工作意见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检察院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范围。评议中,办案人围绕案件起因、过程、法律适用、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等方面作了详细介绍,使人民监督员更加准确、客观、全面掌握案件情况,保障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2名人民监督员分别进行独立评议并综合全案发表监督意见,一致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因索要劳动报酬采取不当措施,暴力程度较低,且系初犯、偶犯,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同意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人民监督员表示,检察机关能够积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办案中注重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办案既严谨规范又不失人性化,充分运用不起诉权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有效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彰显了法律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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