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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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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院“四注重”全力诊治生态“顽疾”

时间:2020-05-14 15:49:05 来源:   作者:陇西县院 魏艳红 张东 点击数:

近年来,陇西县院结合开展积极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突出公益监督职能,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生态检察工作新模式,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水平和实效,为该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注重诉前程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该院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2019年以来,针对县城周边路段堆放大量固体废物垃圾污染环境卫生、个别居民小区排污设施不健全致污水直排渭河影响水质、县区内各大小流域河道“四乱”问题缺乏有效监管、县区内部分乡镇居民违法占用农用耕地建设厂房破坏土地种植条件等公益受损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作用,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主动纠错和依法履职,共清运各类建筑生活垃圾170余吨,清理乱堆砂料约12000立方米,平整疏浚河道约15公里,督促恢复耕地约10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注重办案效果,督促被告人补植复绿。将“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引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办案实践,在办理王某某、杨某某、张某某三人失火案中,该院以公益诉讼人身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积极与法院沟通后达成共识,通过司法裁判督促损害生态环境的三责任人对损害的生态环境进行有效修复,保证生态系统基本恢复到损害前水平。经法院判决,上述三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基础上,履行补植复绿义务,以采取自主修复、替代性修复、生态放流等措施共补植林木91174株,涉案地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实现了司法办案和生态保护的有机统一。

注重跟踪监督,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该院通过开展案件“回头看”推进办案“向前看”。以实地督查、现场走访、查阅台账等方式,对2018年1月以来行政机关已整改回复的39件生态环境领域诉前检察建议案件,集中时间实施逐案回访核查。通过对比受损公益的整改前后状况,综合评析整改效果,严防形式回复、整改不力、反弹回潮等问题。对核查发现的整改后出现反弹苗头的诉前案件逐一督促再整改,力促检察建议件件有回看、条条能落实、案案见成效,有效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切实达到了办理一案、修复一处、规范一片的效果。

注重沟通协作,力促构建综合治理体系。该院在积极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中,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水务等部门的联系,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热点,依托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不断扩大办案规模,在生态环境的止损、修复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通过个案办理,查找监管方面出现的共性问题,不断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探讨,2019年以来与行政机关召开圆桌会议20余次,诉前磋商31次,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1份,多举措助推形成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全方位监管体系,实现了司法办案的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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