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浪县院联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7份。
在联合检查中,通过实地查看、现场查阅、询问农民工及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对在建项目工程进行了检查,发现在建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均不同程度的存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劳动合同不规范;未建立实名制花名册或实名制花名册内容不齐全;未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未及时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应用不规范;无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牌或公示牌内容不完整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该院及时向各个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他们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履行监管职责,监督用人单位依法经营,并建立、健全相关资料,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依法保障农民工按时获得劳动报酬,使农民工劳有所得。
县人社局表示,本次联合开展的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监督活动,不仅在全县在建工程中营造了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浓厚氛围,有效引导和规范了农民工依法维权、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而且提高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法律意识,同时也增强了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强与检察院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跟踪监督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确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