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9日,玉门市院对一起危险驾驶案召开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拟作不起诉处理案件的事实认定、相关证据、案件定性、法律依据及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理由做了全面详细的释法析理,参加听证的侦查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会人员针对检察机关提供的案件事实证据、不起诉理由及法律依据逐一进行了分析回应,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不仅注重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的认定,同时更加注重办理案件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李某危险驾驶案,李某的行为虽然触犯了法律,但李某隔夜饮酒驾车是为了帮助身患残疾的亲友去看病,在其身上有值得称赞的助人为乐精神,与一般的危险驾驶案应区别处理,检察机关对李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和惩恶扬善的法律精神,一致支持检察机关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