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崆峒区院成立第五检察部,专责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方位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打开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局面。
聚焦生态环保,守护崆峒绿水青山。该院一方面积极落实省院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项举措》的通知,办理林业资源保护案件12件,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晓晖高度重视,带队深入一线调查取证,引起相关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发出后,持续跟进督促林地恢复治理7次,主持召开林业资源、生态环境专项整改工作推进会4次,督促恢复林地1300余亩,切实保障公益诉讼的执行力和影响力。另一方面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2020年河长制工作会议和平凉市2020年总河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河流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力度和范围,持续推进“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办理清“四乱”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拆除、清理筛沙设备1座、回料、上料坑2个、机组台1台、洗沙池1个,清理河道内乱堆的砂石120立方,推动黄河源头分支流域崆峒段环境面貌显著改善。
助力疫情防控,彰显公益监督成效。该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情况进行座谈,掌握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在食药领域日常监管及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与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崆峒分局就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座谈,探讨防疫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处置情况;会同市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柳湖镇政府对辖区内部分卫生院及生鲜市场、农贸市场等与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生产生活场所进行检查;成功办理首例销售假冒伪劣口罩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保证防疫重点物资质量安全。
专注国有财产保护,保障国有资金安全。该院办理国有财产保护案件11件,其中平凉市某幼儿园私分国有财产行政公益诉讼案检察建议发出后,履职部门高度重视,追回国有资产13余万元。并及时运用“两微一端”平台发表信息简报,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全社会的效果。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该院严格落实省、市院《关于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的通知》,办理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集体聚餐报备制度,保障农村食品安全。
据悉,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崆峒区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7件,发出检察建议90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