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门市社会治理中心成功调解处理了由玉门市院移送调解的袁某某、候某某、吕某某等3起故意伤害案件。在玉门市调解委员会资深首席调解员的主持下,检察官当场释法说理,耐心向当事人解释相关的法律程序,并向他们理性分析能否达成谅解协议的利弊,最后3起案件当事人一致达成谅解,对民事赔偿部分和解并赔偿被害人损失11.6万元。
“我当时确实冲动了,都是一点小事引发的,事后就很后悔,但是碍于面子我也不好找对方,检察官给我打电话征求调解意见真是太及时了,我赔偿款都准备好了,现在事情终于了结了,感谢检察机关”吕某某激动地说。
据悉,2020年以来,为进一步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规范和推进检察机关依法办案与人民调解工作的衔接,玉门市院进驻玉门市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设立检调对接办公室,并由专人专职“常驻”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将涉及赔偿的问题纳入“大调解”格局之中,在案件起诉前提交人民调解中心,就赔偿问题先行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并经承办检察官依法监督和认定,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应从轻处理,现阶段共向玉门市社会治理中心移送案件21件,成功调处案件17件,达成赔偿协议及谅解15件,赔偿金额达1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