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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院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时间:2021-12-21 15:22:00  作者:会宁县院 王素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传承红色革命基因,保护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会宁县院按照省市检察院关于做好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活动的要求,通过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联合行动、召开公开听证会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以专项行动排摸案件线索。该院主动与文物管理部门、烈士纪念设施管理部门沟通联系,了解辖区内革命文物、烈士纪念设施的数量、级别、位置、日常管理、维护修缮等情况。2021年8月份,该院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签下发《关于开展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开展了“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对会宁县辖区内25处革命文物及烈士纪念设施等逐一进行现场查看,对其中处于基本灭失、保存较差、保存一般状态的现场分析研判,排摸问题线索5条,涉及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烈士纪念设施。

以公开听证促进协同治理。为了更好地发挥诉前检察建议的作用,更好地开展保护工作,会宁县院就立案并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5件案件集中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会。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就案件来源、红色资源的价值意义、管理现状、存在问题、行政机关履职依据、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阐述。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从其履职角度发表了意见,对诉前检察建议内容表示认可和接受,同时也讲述了监管存在的困难以及需要的帮助。听证人员听取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双方意见后,分别对检察机关诉前检察建议进行了评析,提出革命文物是会宁县的特色资源,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对检察机关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及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共利益表示赞赏和认可,对行政机关如何更好履行文物保护职能,也提出了可行的意见建议。听证会结束后,会宁县检察院综合听证意见,向相关行政机关公开送达了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切实保护好红色资源。

以跟进监督落实执法效果。诉前检察建议书发出后,会宁县院安排专人跟进落实整改,对行政机关整改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查阅资料、查看现场,以最短时间、最少投入取得最好效果。针对“老君坡红军会师旧址”原址被占用、毁坏,纪念碑被破坏拆除的情况,建议行政机关邀请专业人员现场评估,重新选址建设,设立“老君坡红军会师旧址”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标识牌和文物安全责任公示牌。针对“西岩山红军战斗旧址”无人管理状态,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明确责任人、制定具体管理细则,将检察建议内容真正落实到位,因地制宜开展红色资源保护工作,有效防范红色资源被破坏、灭失,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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