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市西固区检察院与区民政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7家单位共同建立特殊困难人员司法救助合作机制,通过沟通协调、线索移送和信息反馈、办案协作,实现特殊困难人员救助线索的双向移送和联合救助,筑牢司法救助防护网。
据介绍,检察机关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未成年人,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到违法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承担养育未成年子女、赡养老人义务的人员,身患重病的人或者残疾人,赡养义务人没有赡养能力或者事实无人赡养的老年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应当作为重点对象,协同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加大救助帮扶力度。
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充分发挥与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联系密切的优势,利用已经形成的各级工作网络,在走访关爱特殊困难人员和接待处理群众投诉工作中,注意进行救助线索摸排,发现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收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移送的线索后,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初步审查结果反馈给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特殊困难人员,检察机关立即启动救助工作程序,指定检察人员优先办理;案件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可以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
检察机关与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密切联系和配合,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交换工作意见、研究对重点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帮扶措施,实行救助案件信息及时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