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陇检要闻 > 媒眼看陇检 > 正文
媒眼看陇检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媒眼看陇检125】检察日报丨“零食花束”有隐患,敲响警钟促整治

时间:2025-06-09 09:33:56  作者: 点击数:

2025年6月7日,检察日报刊发《“零食花束”有隐患,敲响警钟促整治》。

《检察日报》截图

六月五日,甘肃省永登县检察院检察官就“零食花束”检察建议整改情况在辖区花店进行回访。本报通讯员陈仲于摄

“我们调整了‘零食花束’经营模式,将店里采购零食组合销售改成顾客自带零食,我们只提供包装服务,包装材料也都特别注意选用符合食品接触标准的。”6月5日,甘肃省永登县检察院检察官张兴国和同事就“零食花束”检察建议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时,花店店主介绍道。

“近年来,‘零食花束’因有趣的创意成为热门网红礼物,深受大家喜爱,但其背后潜藏的食品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张兴国介绍,在年初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时,他和同事发现“零食花束”往往是花店自己采购零食进行组合,包装成花束形后销售,很少考虑是否有零食售卖资质以及零食采购渠道是否规范,这可能让“三无”零食混入其中。此外,如果花束包装材料不符合食品接触标准,也会成为食品安全隐患。

为全面、精准掌握实际情况,该院决定对辖区外卖平台上售卖“零食花束”的商家进行统计梳理,并向市场监管部门调取鲜花及食品经营者数据。

“经比对分析,我们发现部分商家未取得食品经营资质却违法售卖零食类商品,存在安全隐患。”张兴国介绍,对此,该院于3月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对辖区相关商家开展走访排查,梳理辖区花店、跨界经营店铺等食品经营主体资质及备案情况,累计发现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未备案、未确认进货来源、未建立进货台账等问题4起,精准锁定监管漏洞与风险点。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依法向该县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促第三方网络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商家资质审核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引导商家依法规范经营。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县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对辖区花店逐一检查、现场督促整改,明确无食品经营资质的商家不得提供食品花束及类似服务,仅提供包装服务且需在平台注明,并加强入网审核,核查线上花店经营主体资质,下架违规商品链接。

5月28日,永登县检察院收到了检察建议整改成果答复,确认问题花店及相关平台已全部完成整改,新业态食品经营秩序得到规范,相关花店不再自己采购零食组合销售,只为顾客自带的零食单纯提供包装服务,实现对食品安全风险的前端防控。

“我们将定期‘回头看’,构建‘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跟踪落实’的案例闭环监管链条,通过检察监督持续提升新业态食品经营监管质效。”张兴国介绍。(记者南茂林 通讯员段愿琴)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