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 院 要 闻
8月31日至9月4日,甘肃省检察院举办第二届甘肃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来自全省检察机关的48名选手展开了激烈角逐。经过综合笔试、业务监管技能测试、业务分析技能测试、汇报答辩四个环节的对决,此次竞赛共产生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最佳业务分析技能奖1名、最佳业务监管技能奖1名、优秀组织奖3个。
9月7日,甘肃省检察院联合省教育厅会签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法治副校长工作的规定》。《规定》共十二条,包括总体要求、选聘任职、工作职责、组织保障、附则等内容,并对检察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为法治副校长正常履职应负的保障职责进行了规定。
9月8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取得的最新阶段性成果,并发布6个典型案例。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波,二级高级检察官、第一检察部主任齐世萍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各 地 动 态
全省市州分院检察长座谈会后,全省各地检察机关纷纷召开会议,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对全年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盘点、分析,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各项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为实现“全国中偏上”目标贡献力量。
陇南市检察院邀请广州市中级法院执行一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国家检察官学院广东分校教授符锐兰,为全体检察干警作了题为“从检察官监督的视角了解执行的重要节点和难点”的专题讲座。讲座列举指出法院执行工作各个环节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指导检察机关如何发现监督切入点,找准问题,从而更好的监督法院执行工作。
天水市检察院带领各基层院公益诉讼办案人到平凉市检察院参加两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座谈会,就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司法办案理念、典型亮点培育、推动专项工作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同时对进一步加强两地检察协作和信息资源共享、配合调查取证、统一规范办案标准等达成共识。
武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进等8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周某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卖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赌博、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妨害作证、非法持有枪支等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全部被判处相应刑罚。
金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受邀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就检法共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民事审判与民事检察衔接等重点工作交流意见建议,并同堂学习《民法典》。
兰州市安宁区检察院对群众举报的姚某等人在十里店街道非法办学情况开展调查,发现姚某等人无办学资质,且租用房屋存在卫生、消防等严重安全隐患,遂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局、消防大队、十里店街道办事处等六家单位集中公开送达治理非法办学问题怠于履职行政检察建议书,并就该区当前非法办学问题进行座谈研讨。
兰州市西固区检察院针对杏胡台村环境污染治理“顽疾”适时开展“回头看”时,发现原来提出的问题已经得到整改,但又出现了新的污染问题。针对新问题,该院依法向相关街道发出加强全面整改和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的检察建议,并监督落实。目前该村垃圾污染问题得到治理,人居面貌焕然一新。
兰州市西固区检察院与兰州市公安局缉毒支队共同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开门评警”活动,并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双方就毒品案件的办理、取证、患病嫌疑人的收押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与沟通,西固区检察院对全市禁毒工作进行监督评议,并提出意见建议。
平凉市崆峒区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对一起诈骗案中的被骗财物举行现场发还仪式,案件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及被害人参加,共为18名被害人发还被骗款4万余元。
永昌县检察院联合教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消防等部门,围绕“一号检察建议”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校园安全、法治宣传、校园防疫、食品安全等重点问题,对全县城区及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全面深入的大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强制报告制度学校知晓度较低、相关制度建设不规范等问题,该院及时向学校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对后期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及不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