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7日,由武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巡视员牛向东(正厅级)涉嫌受贿、非法持有枪支一案在武威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牛向东因犯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对受贿财物判决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9年,被告人牛向东利用担任甘肃省兰州市国资委主任、兰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兰州市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兰州市副市长、兰州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以及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巡视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6390余万元;违反枪支管理法规,非法持有枪支2支。
据悉,该案经甘肃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武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9月27日,武威市检察院对被告人牛向东决定批准逮捕,2019年11月8日向武威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1月15日,该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被告人牛向东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充分发表了意见,牛向东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院最终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对牛向东的指控和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