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陇西县院召开学习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专题学习会,并就该项制度的全面贯彻落实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推进。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纪祥主持学习会。
会上,参会人员重点学习了《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工作指引(试行)》等规定,各员额检察官结合办案经验对具体案件中如何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建议,并就该项制度目前在本院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瓶颈进行了深入探讨和分析。
会后,纪祥就下一步继续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要进一步学习领会刑诉法中有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容,认真执行《刑诉法》的规定,充分发挥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二是要真正实现繁简分流。准确定位当前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新形势,强化责任担当,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积极有效适用,确保宽严适度、繁简适当,积极构建“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多层次诉讼程序体系相适应的刑事检察模式。三是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在坚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按照省院督导调研提出的要求,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大力推动在看守所建立公、检、法、司协同“办案中心”。四是要善于总结工作经验。通过总结,提炼工作中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作为今后工作中必须坚持和遵循的基本经验和基本方法,不断提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推动陇西检察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