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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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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院多举措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公益诉讼工作

时间:2020-03-02 16:25:58 来源:   作者:山丹县院 石文纲 点击数: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山丹县院按照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及时应对,多措并举,全面履职,制定方案、发布通告、走访排查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情况,督促相关主管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疫情防控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职责,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益诉讼工作。

制定方案,健全工作机制。该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方案,聚焦“疫情防控”,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公益诉讼工作,维护公共利益。

发布通告,畅通举报渠道。该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通过“两微一端”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法律监督的通告,明确举报范围,畅通举报渠道,惩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公益,保障人民基本生活需求,为“疫情防控”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联合巡查,打击违法行为。连日来,该院联合市场监管局,深入县域农贸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主要街道的酒店、药店等走访排查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情况,重点排查在近期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等违法行为,有无在食品、药品、口罩、消毒液等方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及销售假冒伪劣、霉烂变质、过期食品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情形。

截止目前,该院对落实超市、药店及人员流动密集场所戴口罩出行、出入登记和体温检测不到位督促立即整改28次;对个体诊所私自营业提出立即停止营业2次;对高价出售口罩、虚假广告、不履行进货验收制度和不明码标价发现公益诉讼线索4件,对疫情期间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提出口头检察建议5件,对投放、处置废弃口罩提出检察建议2件,并要求监督部门责令立即整改,有效地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山丹物价稳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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