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新区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联合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正常营业的食品药品经营场所进行了走访检查,助力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作出响应。
检查前,该院组织公益诉讼部门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国家卫健委、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最高检《关于认真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省检察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以及新区党工委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学习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开展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该院联合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对辖区内正常营业的食品药品经营场所进行了走访检查,摸排线索,详细了解经营场所的消毒灭菌是否彻底、流动人员体温检测信息登记是否规范全面、经营操作人员的卫生防护是否安全到位,是否存在人员扎堆聚餐聚集情形、是否存在囤积防疫物资、哄抬物价情况等。同时,督促指导食品药品经营单位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不规范、不利于疫情防控的问题或隐患,检查人员都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整改,消除隐患。
据悉,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共摸排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件,已立案3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件,对于2件线索正在分析研判中。针对一家餐具消毒企业存在制度不健全、生产操作不规范、包装标注不清楚、生产场所不规范的问题,立案后及时向卫生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整改落实;针对一家桶装水生产企业生产的桶装水未标生产日期的问题,立案后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