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上午,由镇原县院提起公诉的席某甲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在镇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院副检察长姚军等5名员额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镇原县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工作人员,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害人、被告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及群众等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席某甲先后纠集席某林、白某贤等11人实施非法高利放贷、讨债活动,采取“利滚利、驴打滚、砍头息”等方式,先后向97余名被害人非法发放高利贷,通过殴打、辱骂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监视跟踪、贴身滋扰、强迫劳动等暴力、软暴力手段,索取债务、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获取暴利,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劳动等9项罪名,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社会影响恶劣,受害人较多。庭审前,办案检察官依法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多次对案情进行分析、讨论和研究,认真剖析案件细节和证据,核实犯罪事实,完善了全案证据链条,制作了公诉意见书和周密的庭审预案。在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案件事实和证据并进行了质证,有力指控了该恶势力团伙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