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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市院办理首起扶贫资金领域公益诉讼案 助推脱贫攻坚战

时间:2020-07-16 15:45:32  作者:华亭市院 慕剑瑞 点击数:

近日,华亭市院严格履职,积极探索,成功办理了首起扶贫资金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案件,为规范全市后期扶贫专项资金安全管理和精准使用打下坚实基础。

据悉,2010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间,华亭市砚峡乡财政所一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将砚峡乡37户死亡户、迁出户的退耕还林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惠农资金共计183763.13元通过转账、取现等方式转存入个人名下。后砚峡乡财政所检查发现后,其向群众退还了166555.81元,向砚峡乡财政所上交6913.96元,剩余10293.36元被其挥霍。今年4月,经华亭市纪委调查,其将违纪资金10293.36元上缴华亭市纪委廉政账户,并给予该工作人员相应处分。

2011年4月,华亭市西华镇兴民村村“两委”向西华镇政府申请将该村16户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12.8万元截留,用于新搬迁群众建房场地平整、道路硬化、水电入户等公用设施。经西华镇主要领导同意并要求兴民村召开群众会议,在村民自愿、签字认可的条件下用于公用设施建设。但兴民村村“两委”未征得全部危旧房改造户签字同意,将其中16户农户的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12.8万元截留,用于新搬迁群众公用设施建设。

华亭市院经审查后认为,发生两起违规支取、截留专项资金问题,相关行政机关在资金的监管上存在未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形,致使国家惠农资金、扶贫补助资金被套取、挪用,国家惠农政策未得到全面落实,国家利益受到侵害,遂发出检察建议,目的在于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堵塞监管漏洞、完善制度机制,促进阳光扶贫,保障国家扶贫优惠政策精准实施。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整改,现已建立健全相关监管机制并严格执行。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加大脱贫攻坚中涉及农村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扶贫资金发放等领域的办案力度,通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促进乡村治理和遏制返贫长效机制建设,巩固脱贫成果,切实保障扶贫实效,为助推脱贫攻坚提供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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