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丹县院召开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推进会。
会议再次深入学习了“三个规定”具体内容,对《天津市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问题突出》进行了通报,认真分析了当前全院落实“三个规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深入解读“三个规定”的内容和填报要求,并对下一步推进落实、扎实取得成效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措施。
会议指出,“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是违法规定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全院要切实抓好填报工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着力消除“零报告”,准确把握政策规定,客观、真实填报情况,坚决防止凑数报、乱填报等现象。
会议要求,全院干警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高检院、省、市院关于“三个规定”部署上来,深刻认识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加强自我约束,严格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要深刻领会“三个规定”具体内容,将主要内容熟记于心,完整把握“三个规定”的要求和内容,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杜绝过问或者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知行合一。院领导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自身的模范言行立标杆树形象,带头抓好“三个规定”的落实,以推动干警落实“三个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实现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定期分析研判,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对发现的所有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等行为要如实记录并报告,院纪检组要不定期对落实“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开展督察,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乱报。